Monday, June 16, 2008

為阿美而寫

好久以前,想寫一篇關於張愛玲和胡蘭成的文章,當時張愛玲住在美國,與台灣皇冠時有往來。
我問香港皇冠的老總──我寫張胡,都是些過去的事了,她應不會介意不會在乎罷。
答曰;她不在乎?你以為喇!
一句話唬得我立即打消了寫文章的念頭。

還記得那個晚上,時已凌晨,我邊寫稿,邊跟港台交通台(七台)的DJ阿施說他播的歌;他突然說道:馬上要播新聞,張愛玲去世了……
後來的日子,報紙上一篇又一篇紀念、議論、評說張愛玲和其作品的文章;我也不想去凑熱鬧了,那篇稿始終沒寫。

寫張胡,除了看胡蘭成的<今生今世>之外,我將香港書店的胡著,能買到的,全買了回來。非常明顯地發現,<今>的寫作語言,跟其他著作全然不同;看了<今>,其他的(如<禪是一枝花>等)悶得抽筋!然而,本本書都要找機會提一提「張愛玲先生」。

簡單地說,二十三歲的張,跟三十八歲的(敲敲頭頂,腳皮底都會的)胡結婚;張付出的是癡愛,胡僅是愛慕其才華的「愛」。
來玩一玩拚圖遊戲:
──他寫了婚書之後說:兩個人依然是一個金童,一個玉女。
──胡曾直言「她是我親極無愛之人」。(即是金童玉女之說的直譯。)
──他坦認:我三十九歲知文章。因吃了張的口水(大意)……
──1944年,與張結婚未幾,胡去武漢辦報,為避轟炸,刻意住在醫院裏,認識了17歲的士周訓德。他說,見了她,當即浮花浪蕊都盡。
──胡改姓名躲在溫州,張一往情深地趕去看他……他已與范秀美同居。見張到來,先一驚,當即不喜……張知道范只是過渡人物,只要他在她與小周之間做選擇,他不肯。
──胡去了日本,請房東一枝看電影,故意去摸她的手,撩她,尚自嗚得意地:我知道我壞……
──1955年,張已去了美國,因故寫信給他借書,他回信,「偏去撩她」。

張對胡,我相信,她真的是癡愛一生。
這也是我沒寫給她看的原因──皇冠老總說,人家寫她的稿,能看到的,她都會看。
即使她與頼雅結婚,他亡故後,她清心寡欲,成為鬧市裏的避世人。

我一直想「知道」的是,張在寫「吃」的那篇散文中透露,她剛從上海到香港的那陣子,曾坐了十天的海船去日本……她去日本幹甚麼?(阿美,你能否查一查?)
因為不知道她的目的,又不敢亂猜,(是不是去找胡?)便去問研究張的專家子善先生。
子善先生好像是說她去找某個人,但不是胡。
我用女人心去度測女人──張若是去找其他人,一定會說在日本如何如何;但她就只是提了提船上的飯菜十天一個樣。
......
就此打住。此文為阿美而寫。

1 comment:

鄭裕文 said...

chit, 我回來了, 你好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