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June 14, 2008

昨天下午

我一直很喜歡兩本書,《托斯卡尼艷陽下》《蘭花賊》。沒事的時候,會隨手拿起其中一本,翻開就讀。

──美國作者的英文原著、慧眼的台灣出版社請高手譯成中文,幾年前我購於香港、帶來法國……瞧瞧,多轉彎抺角!

《托》是美國詩人兼教授Frances Mayes寫的。說她在意大利看上一座廢宅,買下來,一點一滴地整理、裝修……的艱辛而有趣過程。她還寫下了好些美國菜式的做法。

《蘭》的作者Susan Orlean則是一位記者。她有一雙敏銳、細緻入微的眼睛──在報紙上讀到一小段法庭新聞,說是有位白人和兩位印裔人,在佛州自然保護區內偷蘭花……撩起了她的好奇。於是,她飛去當地的法庭聽審。
結果,寫成了這本書。
我愛的就是她為了看看一種蘭花而走進沼澤,在污水爛泥中一步步往前走的勇氣。向往那些蘭花園圃和採蘭人的故事。

昨天,我給人一則電郵,說起下午在24℃的陽光下,去附近兩家苖圃走走的簡單經過。
其實,去年夏天就想去了。時逢我生日,有人要送花給我,我說我不要花,要樹,最好是一株垂柳。

後來,忘記是哪回事了,他又要送花給我,我伸出拇指和食指──這種手勢,中國人會理解成數字「八」,和手鎗。法國人習慣地表示數字「二」──我的意思是,他欠我兩株垂柳。

我在電郵中說:去了兩家苖圃,有露天有玻璃溫室有塑膠棚,裏面又悶又熱,我東穿西穿,找不到垂柳,郤被自動灑水器淋得濕髮(清湯掛麵)垂(滴)水……我沒寫下去:這時,我不停地想念《蘭花賊》,想念作者在悶熱的佛州開車去沼澤、去一家家苖圃看蘭花的過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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